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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7月19日,国家邮政局对外发布《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》,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。《管理办法》共35条,明确智能快件箱是指提供快件收寄、投递服务的智能末端服

2019年7月19日,国家邮政局对外发布《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》,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。《管理办法》共35条,明确智能快件箱是指提供快件收寄、投递服务的智能末端服务设施,不包括自助存取非寄递物品的设施、设备。根据该管理办法,用快件箱投递应征得收件人同意;生鲜产品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;智能快件箱未标明信息将受处罚;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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